2027年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兼备理、工、管、法四大学科,资源与环境管理特色突出。其中,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拥有博士点,为湖北省重点学科,在教育部学科评估排名中位列全国前30%(第18位),在2022年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获公共管理一级学科“B+”。
一、专业介绍
我校MPA教育依托学校学科优势,整合行政管理、自然资源管理、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资源环境政策、高等教育等学科资源,形成了以行政管理、自然资源(土地、矿产、环境)管理、公共经济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和应急管理六个研究方向为支撑,多学科交叉融合发展的办学特色。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拥有一支海内外经历丰富、科研能力突出、年龄结构合理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我校MPA教育中心立足自身学科特色,持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依托行政管理、自然资源管理、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资源环境政策、高等教育等领域的综合优势,中心着力打造一支结构合理、教学科研能力兼备的师资团队,不断优化教学方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围绕价值引领、知识拓展与职业能力提升的培养主线,中心通过组织公共管理前沿讲座、开展体验式素质拓展、深化境内外学术交流,以及运用案例研讨、现场调研、情景模拟和实战演练等多元教学手段,全面提升了MPA人才培养质量和学生的岗位胜任力与发展潜力。
二、招生情况
我校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采取集中授课、周末授课和个性化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在教学过程中,采用案例教学、研讨式教学、体验式教学等多种教学方式,注重学生实践创新能力的提升。目前已聘请40余名国内外知名学者和具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的政府公务员担任兼职教授,定期授课或作专题讲座。
2027年我校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生计划招生方向为六个研究方向(以行政管理、自然资源(土地、矿产、环境)管理、公共经济管理、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和应急管理)共用,实际招生人数以学校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人数为准,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考生报名须满足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二)免试基本条件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由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注:2027年管理规定尚未印发,以当年印发政策为准)
四、报考日程
(一)网上报名
预计报名时间:2026年10月
说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二)网上确认
1.预计网上确认时间:2026年11月初。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2.说明:所有考生均应在各报考点的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完成网上确认方为报名成功。
(三)初试
1.预计初试时间:2026年12月下旬
2.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3.复习参考:
初试科目复习请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的考试大纲及相关用书。我校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举办复习辅导班,不办理购书业务。
(四)复试及录取
复试时间一般在2027年3月至4月,MPA复试方案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网站和MPA教育中心网站公布。复试科目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部分。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考核考生运用公共管理和思想政治理论知识分析现实问题的能力;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及运用能力、公共管理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创新能力等。
1.我校将根据2027年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生招生计划,对通过复试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综合排序并择优录取。
2.上述复试科目均不指定复习参考书。
(五)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的基本条件遵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的通知和学校颁布的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执行。
五、学制和教学形式
1.基本学习年限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研究生达到培养单位所规定的提前毕业要求,在基本修业年限(3年)内,特别优秀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最多可申请提前1年毕业);在基本修业年限(3年)内无法达到毕业要求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年限,但不得超过最长修业年限(5年)。
2.学习方式:非全日制(非脱产)攻读(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周末上课或集中上课)。
3.我校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学校不统一安排学员住宿,MPA教育中心可以联系校内招待所供集中班学员租用。
六、学费
学费标准:总学费75000元(收费标准以最终相关部门的文件为准),按基本学制(3年)收取。
七、学位授予
按照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开题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同时获得注明学习方式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硕士毕业证书。
八、有关情况说明
1.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产生的问题由考生与所在单位自行协商,若因此而造成考生不能被录取,招生单位概不负责。
2.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3.我校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双证)研究生不转人事关系、不调取考生人事档案材料。
4.我校从未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校研招办和MPA教育中心为我校相关招生政策的唯一解释机构。
九、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公共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
办公电话:027-67883420
联系人:邹老师15827160500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MPA教育中心网址:http://mpa.cug.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