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9年下半年MPA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hd发表时间:2019-11-30点击: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和公共管理学院《2019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19年下半年MPA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申请

申请2019年上半年毕业的学生,需先缴清所有学费,然后登陆“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申请注册,注册审核通过后,在“学位”-“答辩资格申请管理”进行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答辩资格申请的截止时间为9月20日。逾期未申请者或答辩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得参与答辩。

答辩资格审核主要包括课程成绩审核和硕士学位论文审核。课程成绩审核由培养单位和研究生院教学管理科共同负责,答辩成绩单上须盖培养单位和培养处公章。学位论文审核包括开题报告与学位论文相关性审核、学位论文质量审核,由导师与培养单位共同负责。

二、预答辩

预答辩时间:10月19-20日

具体组织实施和正式答辩基本一致,学生需在10月15日前将预答辩论文完成。预答辩具体事宜后续会明确。

三、答辩申请

预答辩通过后,可登陆我校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答辩申请。

四、匿名外审

MPA匿名外审工作有MPA中心办公室组织实施。匿名外审学生名单根据当前学期毕业总人数的10%由中心按照一定规则随机抽取。被抽中匿名外审的学生务必于1030前将纸质版匿名学位论文(隐去导师、学生信息)一式两份交至MPA教育中心办公室,由中心统一组织外审。外审专家评阅意见只对当前学期有效。逾期未答辩者本学期不受理其学位申请,需重新外审。外审不通过的学生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外审专家评阅意见的处理:

1.如同行专家意见为“同意答辩”,硕士学位论文可以直接进行答辩。

2.如同行专家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由硕士生按照专家意见修改,导师审核后并出具书面意见方可答辩。

3.如有一位同行专家意见为“不同意答辩”,视为送审不通过,本学期内不能申请答辩。该生需在六个月至一年内修改,重新送审。如期未能做出修改及二次评审仍未通过的,硕士学位论文重新开题、重新撰写。

4.硕士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送审工作的正常进行,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五、论文评阅

拟答辩学员需在1030前发送电子版定稿学位论文至MPA中心电子邮箱cugmpa@cug.edu.cn留存;同时向中心提交纸质版定稿学位论文一式两份(论文格式、排版、印刷必须符合《中国地质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的要求),由中心统一组织校内外老师评阅。未按时提交学位论文(纸质版和电子版)者,不予安排答辩。评阅老师意见的处理参照“外审专家评阅意见的处理”办法执行。

匿名外审论文也参加论文评阅。

为方便打印论文及提交答辩申请材料,同学们可以委托综合楼文印的秦师傅帮忙打印、装订。(文印中心秦师傅电话027-87854587;QQ:475517863)

六、学位论文答辩

论文答辩时间为1116-17,具体答辩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为了保证答辩的顺利进行,学员应提前一周到校做准备,答辩后处理完后期工作及提交归档材料后方能离校。

1.答辩前准备

所有拟参加答辩的学员务必在答辩前至少7天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并通过审核,以便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未按要求提交答辩申请及公示者,不予安排答辩。审核通过后,学员可以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答辩材料(包括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答辩表决票、学位申请及评定书)。

答辩前,需准备好如下论文答辩材料:

(1)校内外指导老师意见。相关表格随学位申请及评定书从系统导出,导师撰写指导意见、签字后归入学位申请及评定书的相应页装订。

(2)定稿论文及答辩PPT。(学位论文应至少保证每位答辩委员会成员一本)

(3)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从系统导出,全日制(双证)交学院主管院长审核并盖章、非全日制(单证)由学院主管院长签署意见后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盖章。

(4)学位申请及评定书(系统导出、一式两份)。

(5)答辩表决票。从系统导出,答辩委员会成员每人一份

2.答辩要求

学员应提前到达答辩会场,准备好答辩材料。答辩时要求如下:

(1)论文答辩具有严肃性、仪式感,要求答辩人员注重答辩礼仪、着正装出席、发言时起立;

(2)上一位答辩人完成一整套答辩程序后下一位答辩人员才能开始答辩;

(3)答辩人报告学位论文的主要内容一般为30—40分钟。

3.答辩后的学位论文修订及查重

(1)答辩完成后,所有通过答辩的学生须根据答辩委员会的修改建议认真修订论文,按照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要求重新装订;

(2)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均需在答辩后,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会前进行学位论文(归档文稿)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作为建议是否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

学生提交检测的论文必须是最终归档的文本,不再进行编辑处理,直接导入检测系统进行检测。

要求所有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务必在1120前按照要求上传待检测查重论文。学位论文(归档文稿)的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时间为11月21-22 日。

上传方法:点击页面“申请”按钮,在弹出框中完善信息后,点击“保存”,然后点击“笔样图标”,继续在弹出框完善各项信息,其中在“基本”页上传待检测查重论文(具体要求参见:研究生院主页—管理文件—学位—《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率检测的规定》)。信息填写完毕无误后,务必将“基本”页中的“提交状态”置为“已完成”保存,否则系统将不予处理。

待检测查重论文仅提供正文部分(第一章至最后一章),为实名学位论文word版。

注:待检测查重论文只能上传一次,不能重复上传。请同学们慎重操作。

4.检测结果的处理意见

文字重合百分比≤15%,由导师和研究生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判断,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是否授予学位。

文字重合百分比在15%-30%(含30%)之间,由研究生和导师写出书面说明,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定是否授予学位。

文字重合百分比在30%-60%之间,原则上本学期不授予学位。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修改,半年后方可申请学位,延长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如果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做出授予学位的决定,需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

文字重合百分比≥60%,本学期不授予学位。研究生需重新开题、重新撰写论文,一年后方可申请学位,延长期间所发生的费用自理,同时对其指导教师予以通报。同一导师连续有2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文字重合百分比≥60%,暂停招生一年。

特别提醒:自2019年1月1日后,对于答辩前匿名外审、校内外评阅、答辩、复审四个环节中任一环节出现“问题论文”的导师,将暂停止招收MPA研究生一年。

5、涉密论文

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按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校长办公室关于印发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的通知》(地大校办发〔2017〕9 号)文件规定执行。如非必要,强烈建议论文不涉密。

6、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的归档

1.答辩材料收缴时间为11月26-27日,通过答辩的学生须提交如下材料归档:

(1)纸质学位论文2本(胶装)。所提交的论文必须为答辩后的归档论文(除签名外,不得有手写或涂改痕迹),学生本人在“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书”页签字,导师在“承诺书”页签字;

(2)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评审材料1本(胶装)。务必参照: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研究生学位论文及答辩材料归档暂行规定,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3)学位申请及评定书1本。

2.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除外)务必将电子文本(与归档纸质论文内容一致)送缴至学校图书馆“学位论文服务系统”(网址:http://202.114.202.215:8080/),不涉密学位论文无需刻录光盘。同时将学位论文电子版上传至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3.为保证学位授予信息准确完整上报国务院学位办,所有研究生在答辩后务必完善“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学位授予信息核对”的有关内容,并导出“学位授予信息表”核对正确无误后本人签名。

4.未参加学校集中照相的全日制MPA(双证)学员需自行联系当地新华社进行图像采集,按照校研究生院“个人采集毕业照片上传流程”办理,同时将采集的新华社的纸质照片4张(照片大小:30mm×41mm)交MPA教育中心办公室;非全日制MPA(单证)学员按照学位证书照片要求提供2张2寸蓝底照片给MPA教育中心办公室,并要求上传与纸质照片一致的电子照片到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用于学位信息上报。电子照片要求:图片尺寸(像素):宽110~390,高150~576;大小:5K~150K;格式:JPG;被摄人服装:白色或浅色系;照片背景:单一蓝色;电子照片必须由数码相机拍摄,免冠,头顶距离顶部约占照片高度的3/10。

请准备参加今年下半年答辩的MPA学员申请加入“MPA答辩管理”群,群号:796146412,MPA教育中心将通过该群发布答辩及学位申请的相关通知,处理答辩、学位申请事宜并回复大家咨询的问题。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MPA教育中心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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